深圳市环保动态
10环境违法企业各被罚10万
昨天(7月19日),深圳市环保局公布了第二季度环境状况,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,全部达到优良标准,但全市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,盐田河、新洲河、深圳河、皇岗河和布吉河污染程度有所加重。
第二季度环境状况公报显示,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(优)和二级标准(良)的天数共计91天,占总天数的100%,比上年同期增加1天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0.011毫克/立方米,比上年同期下降0.002毫克/立方米;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为0.037毫克/立方米,比上年同期下降0.003毫克/立方米。今年上半年由于降水较少,全市降水pH平均值为4.93,比上年同期上升0.11,降水酸性有所减弱;酸雨频率为58.4%,比上年同期下降14.7个百分点。
在饮用水源方面,全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%,与上年同期持平。全市主要河流中部分河段水质较好,龙岗河、坪山河上游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,深圳河上游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。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,河流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,主要污染物为氨氮、总磷和生化需氧量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盐田河、新洲河、深圳河、皇岗河和布吉河污染程度有所加重;观澜河、茅洲河、大沙河和凤塘河的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东部海域水质变化不大,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。
在4、5、6月当中,市区环保部门共开展环境执法检查21211厂次,组织专项执法行动15次,限期治理企业24家,限期整改企业634家;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70宗;审批建设项目7069项,其中否定412项。三个月共有10家企业重大环境违法,被环保部门责令整改,并各处以10万元罚款。